毛里求斯基金会由《2012年基金会法》引入,旨在为寻求具有独立法律人格的财富架构工具的国际客户提供信托之外的替代选择。与信托不同,基金会是独立的法律实体——可以自身名义持有资产、提起诉讼及被诉,并通过其理事会拥有明确的治理结构。对于来自大陆法系背景(法国、西班牙、卢森堡、拉丁美洲、中东)、可能不熟悉或不习惯普通法信托概念的客户而言,基金会更易于理解。毛里求斯基金会可为指定受益人设立,也可为特定目的设立,或两者兼备——这使其在传承规划、资产持有及慈善事业方面具有极高的灵活性。
毛里求斯基金会的主要特征
独立法律人格
基金会本身即为独立的法律实体,以自己的名义持有资产,而非通过受托人。这使其在民法体系中更容易理解,并可能简化某些司法辖区内资产(尤其是房地产和公司股份)的登记手续。
创办人保留权力
与通常必须放弃控制权的信托委托人不同,毛里求斯基金会的创始人可以在基金会章程中保留若干权力 — 例如修改章程、任免理事会成员,或保留撤销基金会的权利。这使其对尚未准备好进行完全不可撤销转让的创始人极具吸引力。
理事会治理
基金会由理事会管理,相当于董事会的角色。理事会负责管理基金会的资产并落实其宗旨。章程规定理事会成员的人数、任命方式以及决议所需的法定人数。
秘书要求
每家毛里求斯基金会均须设有一名秘书 — 一名常驻毛里求斯、具备资质的个人或机构 — 负责维护基金会的记录并确保合规。
灵活的设立目的
基金会可为指定受益人设立、为特定目的(如慈善宗旨)设立,或两者兼具。这种混合灵活性是标准信托所不具备的,使基金会对同时兼顾传承与慈善目标的家族尤为实用。
保密性
基金会的章程及规章并非公开文件。创始人、理事会成员及受益人的姓名不会记录在公开登记册上,这为家族事务提供了高度的保密性。
如何设立毛里求斯基金会
确定目标及架构
我们与您及您的顾问合作,明确基金会的宗旨 — 传承规划、资产持有或慈善事业 — 并设计治理架构:创始人权力、理事会构成及受益人框架。
起草章程及细则
起草基金会章程(组织性文件)及基金会规章(运作细则),明确基金会名称、宗旨、治理架构以及创始人、理事会与受益人的权力。
KYC及尽职调查
对创始人、理事会成员、受益人及任何关联方完成全面的KYC核查,并按照FSC的要求取得资金来源证明文件。
注册登记
基金会在毛里求斯基金会注册处进行登记。视基金会的业务性质,可能还需取得FSC牌照。
资产转移
创始人将初始捐赠资产转入基金会,基金会以自己的名义持有该等资产。此后可随时追加注入其他资产。
日常管理
秘书与理事会负责管理基金会事务、维护记录、召开理事会会议,并确保遵守《2012年基金会法》及适用的FSC相关要求。
所需文件及资料
- 创办人、全体理事会成员及受益人的完整KYC资料
- 创办人的财富来源文件
- 拟用基金会名称
- 基金会宗旨及拟定受益人概述
- 初始注入资产的详情
- 创办人拟保留的任何权力的详情
- 秘书及理事会成员身份识别
基金会设立参考费用
| 项目 | 参考区间 |
|---|---|
| 章程及细则起草 | 3,500 – 7,000 美元 |
| 注册费(政府) | 300 – 600 美元 |
| KYC及开户手续 | 1,000 – 2,500 美元 |
| 年度管理及秘书服务 | 4,000 – 12,000 美元 |